“陕西知名品牌”复审实施细则
(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八日修订)
一、 复审原则
(一)坚持市场化评价;
(二)企业自愿申报;
(三)科学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;
(四)企业自评与现场评审、行业评价相结合。
二、 复审对象
“陕西知名品牌”复审对象为荣获“陕西知名品牌”品牌称号三年期满的企业。
三、 复审程序
(一)复审企业提交申请并报送自评资料;
(二)专家现场评审参照“陕西知名品牌”评价办法相关规定执行;
(三)行业协会签署意见,作为行业评价的依据;
(四)评价委秘书处综合企业自评、现场评审与行业评价情况,提请评价委全体会议审定。
四、 需提供的自评资料
(一)企业复审申请表;
(二)近三年企业重点改进项目和改进成果总结;
(三)近三年审计后的财务报表(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)。
五、 复审办法
(一)获“中国名牌产品”和“中国驰名商标”称号而认定为“陕西知名品牌”的企业,三年届满须按本细则第三条进行复审;在复审当年仍享有“中国驰名商标”资格的企业继续认定为“陕西知名品牌”。
(二)未获直接认定的复审企业按本细则第三条复审程序执行。
(三)复审企业出现以下情形时,取消其复审资格:
1、有重大质量、安全事故和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投诉案件并经查实的企业;
2、严重资不抵债、破产、清算的企业;
3、有偷税、漏税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并经查实的企业;
4、有重大环境事故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并经查实的企业。
六、 附件
(一)本细则经陕西知名品牌网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生效;
(二)本细则由陕西知名品牌网秘书处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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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“三个转变”的重要指示精神,加强对陕西知名品牌的管理,引导企业加强质量品牌建设,进一步提升陕西知名品牌的影响力,我会拟成立陕西知名品牌评价监督委员会。现根据工作需要,面向全省公开征集陕西知名品牌评价监督委员会委员。
2022-06-24 18:06
为大力实施“品牌强省”战略规划,着力培育陕西知名品牌,推动品牌战略升维,打造陕西国家级、世界级品牌,我会拟成立陕西知名品牌评价委员会。现根据工作需要,面向全省公开征集陕西知名品牌评价委员会委员。
2022-06-24 18:06
“陕西知名品牌”申报条件。
2021-06-23 09:0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