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录A
(规范性附录)
陕西知名品牌评价委员会委员工作守则
A.1 评价委的职责是依据《陕西知名品牌评价办法》,对企业申报的品牌进行科学评价,力求评 选结果的客观性、公正性、准确性。
A.2 全体委员应按照《陕西知名品牌评价办法》的规定,根据各行业协会及相关方面的情况报告, 以及秘书处整理提交的综合评价结果,按照个人的研判对入围的企业品牌进行客观、公正地评价。
A.3 委员进行评价时,应在完全独立的条件下完成,不应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提示或暗示。
A.4 委员在评价会议上应充分表达对评价品牌的意见和判断,但评价的结果应遵循少数服从多数 的原则。
A.5 委员对评价对象、评价过程、评价结果不应私自泄露,对被评价的企业信息严格保密。
A.6 委员应保守企业的商业机密,保护知识产权;严于律己,公正廉洁,严格按照有关规定、程 序进行评价。
A.7 委员应按规定准时参加评价会议,不应无故缺席。
A.8 委员在评价前,不应单独接受被评价单位的拜访、礼请和咨询。
A.9 评审会议出席委员超过半数决议有效。评价结果由出席会议委员记名投票选举产生。评价的 结果,由评价委主任代表评审会议签名生效。
A.10 评审会议,邀请公证机构参加,对评选过程进行公证。如发现违反上述规定,将依据违规的 情况及造成的影响做出相应处理,直至取消评价委成员资格。
评价委委员承诺书应符合附录 B 的要求。
上一篇:“陕西知名品牌”复审实施细则
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“三个转变”的重要指示精神,加强对陕西知名品牌的管理,引导企业加强质量品牌建设,进一步提升陕西知名品牌的影响力,我会拟成立陕西知名品牌评价监督委员会。现根据工作需要,面向全省公开征集陕西知名品牌评价监督委员会委员。
2022-06-24 18:06
为大力实施“品牌强省”战略规划,着力培育陕西知名品牌,推动品牌战略升维,打造陕西国家级、世界级品牌,我会拟成立陕西知名品牌评价委员会。现根据工作需要,面向全省公开征集陕西知名品牌评价委员会委员。
2022-06-24 18:06
“陕西知名品牌”申报条件。
2021-06-23 09:06